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通风除湿设备
二、项目编号:2017-HJQHD-1002
三、货物名称、数量、技术要求及供货安装地点:
(一)名称、数量及技术要求:
货物名称 | 简要技术要求 | 数量 |
防爆除湿机组 | 除湿量d=40kg/h,功率P=15kw,带电气控制柜 | 1台 |
防爆混流机组 | 风量L=12000m³/h,H=900pa,功率P=7.5kw | 1台 |
通风管及附件 | 通风管235m(包含1000mm*500mm风管、管件、风阀等附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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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供货安装地点:山西省平定县甲方指定地点。
四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;
(二)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:
1)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,且非外商或外资控股企业;
2)除湿机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(含)以上;
3)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五、公告时间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售价
(一)公告时间:2017年5月16日至5月24日;
(二)发售时间:2017年5月25日至6月2日(法定假日除外),每日0830-1130,和1500-1730;
(三)地点: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娘子关镇91701部队管理处办公室;